2017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37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下列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毕业生: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教育专业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的“211”、“985”院校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特殊教育专业为本科<一本>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省重点师范大学毕业生,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获得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省重点师范大学学前教育方向毕业生。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与专业: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2017年6月底前须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符。
(五)普通话:具有省(直辖市)语委颁发的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017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教师招聘的公告(37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