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2016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基本条件(3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符合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朝鲜族考生报考朝鲜族学校的普通话水平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五)学历:
高中:全日制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初中:全日制师范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小学:全日制师范类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六)年龄:
高中: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之日。)
初中、小学:2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之日。)
(七)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热爱教师职业,服从组织安排,能够胜任相应层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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