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试场。应聘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教师岗位的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面试方案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专业测试)岗位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此类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专业测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试题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上级人事考试部门出题。
(五) 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面试工作方案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后,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那坡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进行面试时,成立面试考官组,由7名面试考官组成。考官由同级招聘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面试考官要求县际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考官不得少于30%。招聘岗位专业性较强的,考官中专业人员的比例不得少于考官组的三分之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考官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考官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同一职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分析能力”项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人员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核
1. 体检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名单。考核工作由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2.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审批与聘用
(一)审批
上报的拟聘用人选,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聘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七、招考纪律
(一)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内不得报考、终身不得报考等处理。
2.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及递补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在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首次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但不予处罚;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1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报考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报考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5年内不得报考。
报考咨询电话: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6-6850120
监 督 电 话: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776-6805260
报考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详见相关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附件1:那坡县2017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人员)计划表(下载链接)
那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