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分别为A、B、C、D四类,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1)A类:为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
(2)B类: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综合知识。
(3)C类:为管理岗位和非A、B类的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4)D类:为工勤技能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区党群工作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组织实施。面试可按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工作情景模拟、实际操作测试(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的,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以及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本次招聘正式聘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5)。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肇庆高新人才网(www.job0758.com.cn/)。
招考政策咨询: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也可向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0758—3639620。
附件:1、肇庆高新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3、肇庆高新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5、肇庆高新区2016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肇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