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共计210人,其中,综合类岗位99人、卫生类岗位38人、教育类岗位73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东营市户籍或东营市生源的毕业生,报考综合岗位19、卫生类部分岗位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户籍及生源地可放宽到山东省范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户籍放宽到全国;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必须于2012年6月1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认证材料必须于2012年6月1日前取得;
(五)报考教育类、卫生类岗位的,除具备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外,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六)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直接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102室(垦利县中兴路199号)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20日,经审核符合岗位要求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另行组织),经面试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数不占用此次招聘计划数;
(八)各类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高校学生、东营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8日8:00— 6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6月19日8:00— 6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6月19日8:00— 6月23日16:00
报名网站: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j.kenli.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 (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
2、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报名的最后一天,随报随审)。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回答报考人员咨询。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务于网上缴费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2年垦利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2年7月4日—7月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的,经确认后免收考务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2年6月19日-6月22日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原人事局)102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须提供: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相应资格。
1、东营市生源或具有东营市户籍且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为合格等次及以上、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有加分项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缴费后,于6月19日-6月22日到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垦利县中兴路199号原人事局)102室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主管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上述各种证件材料均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