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广州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十二年制公办学校,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为确保我校开办初期教育发展需要,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我校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现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编外聘用制教师20名。考点设在北京,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组织实施。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5.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2)2017年“211”工程及以上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在职教师,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三年及以上专任教师工作经历。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 来人员的报考:须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4.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15日(公告日)(例如:以年龄要求30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6年11月15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5.报考人员还应具有以下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职位的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英语教师职位,应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
(3)报考人员申报职位须与其大学期间所学专业相符,其中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以研究生专业报考;
(4)所有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2017应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7届毕业生须承诺在入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6.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12月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日下午17点整。
2.报名方式:发送简历到bsdgzsy@126.com,并命名为“聘用-姓名-应聘学科-毕业院校(专业)”。
3.每名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每个学科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才能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作相应调整)。
(二)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
1.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日,北京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通过简历筛选的考生网上下载《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资格审查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平台学监团专家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面试(含试讲)
1.试讲时间:2016年12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对外合作办学部网站(http://hzbx.bnu.edu.cn/)和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布。
2.形式:试讲与专家提问。试讲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3.试讲成绩占应聘人员总成绩的70%;试讲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讲成绩合格的考生,依试讲成绩高低顺序以1:3的比例进入笔试。通过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