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主要通过笔试(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和面试(试讲考核)两个项目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两项加权后计算总成绩。
(二)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简章。将此次招聘简章发布在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达拉特教育网等网站,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2.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核。抽调专人组成报名、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3.考试。此次招考教师要求按学校分学科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根据报名人数调整招聘名额。
(1)笔试:聘请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蒙古族学校教师考试内容以教育学、心理学及所学专业为基本内容;民族幼儿园教师考试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多元智能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及其他专业知识为基本内容,报考乐器类教师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他科目均要求用蒙古文作答。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学段分学科以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试讲时间为15分钟,试讲内容以我旗蒙授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为准,统一命题,试讲前两小时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封闭备课。其中报考蒙古族舞蹈、马头琴、古筝、二胡、三弦、四胡和幼儿园教师在面试时加专业素质(专项素质)测试,试讲和专业素质测试各占50%。
4.体检与考察。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按学校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要在发布招聘简章的媒体上公布。体检要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者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应在发布公开招聘简章媒体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到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一)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给予正式聘用,享受达拉特旗正式教师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全日制研究生在试聘期间享受地方津贴补贴。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
1.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此次招聘教师,须在我旗学校(幼儿园)服务期满八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达拉特旗教育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五)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招聘手续前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回教育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