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将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学历高低(同等学历全日制优先)、在校表现等方式确定排名顺序。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予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报名时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或政纪处分未解除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期间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四)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五)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员。
(六)现役军人及公办学校正式在岗教师(包括试用期内人员)。
(七)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八、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学校负责将拟聘用人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问题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17年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及时提交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资料,经考察、体检、公示无异议的,可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人事关系及档案由人才中心代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待遇标准核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成立盐山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并对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本方案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公告》在盐山教育局网站、盐山中学网站、盐山中学微信平台发布。凡涉及招聘工作的资料、通知、有关事项的调整公告等将及时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相关事宜招聘办公室不再电话通知,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此招聘和《盐山县教育局、盐山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盐山中学2016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同步进行。
联系电话:张老师13785487178
盐山中学招聘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