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教育局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9:30—10:00(宣讲)
2016年11月23日上午9:30—12: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1(宣讲)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10(面试)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
(1)中学教师50名(以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为主,专业要求为教育教学类方向。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特别优秀者也可参加)。
(2)小学教师30名(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和科学等学科教师要求具备本学科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具有本学科专业背景,信息技术专业人员要求在计算机网络设计、维护、日常管理方面具备熟练的操作能力。)
2、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招聘范围
2017届应届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
(2)基本条件
①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②年龄26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中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均为师范类专业),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或相近;小学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具有本学科专业背景。
(3)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未按照郑州市金水区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取得后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中学分配到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郑州丽水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76中学等区属初中,小学分配到金水区文化路第一小学、金水区纬五路第一小学等区属小学。
(5)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郑州市金水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8)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填写《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登记表》(见附件)两份,携带身份证、学生证、2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加盖院校印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及就业协议书原件(院系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资格和基本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本科学历专业原则上要求教育教学方向,学校学生会、团委干部或取得重大荣誉称号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面试
面试包括初试与复试。
初试
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按照应聘学科对考生分组进行初试。
(1)自我介绍
(2)答辩
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以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复试,此项成绩仅作为进入复试环节的依据。(特别优秀者可现场签订聘用协议并收取本人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试
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负责食宿给予适当交通补贴。
3、体检、政审及公示
根据复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签订拟聘用协议书并收取就业协议书原件。
四、薪资报酬
签订协议后,鼓励到我区学校跟岗实习,实习期间学校提供食宿,每天给予100元生活补助。
五、联系方式
领导小组电话:0371--63526284、0371—60116601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863868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