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方式为现场作课。备课30分钟,试教时间20分钟。
3.面试教材:
语文教师:北师大版初中语文教材
启智教师:启智生活运用教材
4.试讲中要求用普通话授课,手语不作要求。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所有职位的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毕节市教育网、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网站。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 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 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6年,6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43953(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
0857-8222391(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录科)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毕节市教育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
2.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