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盐田区属普通高中选聘优秀高层次教师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下属普通高中公开选聘优秀高层次教师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深圳市盐田区下属普通高中专业技术岗位职员10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2.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圳市事业单位人才紧缺岗位目录》中选聘的资质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2016年11月盐田区属普通高中选聘优秀高层次教师人才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选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年限计算时间日期截至2016年11月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现场报名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755-22729266、传真22729191;联系人:辛老师)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A403室(邮编:518083);电子邮箱地址:ytgjzx@yantian.gov.cn。
(三)报名材料:符合公开选聘职位条件且诚意参加者,可到现场提交或邮寄报名材料,亦可先发电子版至报名电子邮箱,在面试时再提交纸质版。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后果自负):
1.《盐田区属普通高中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属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事后须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4.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复印件(属广东省外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事后须经由深圳市专业技术职称管理部门审核);
5.婚姻状况和已婚人士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此两项材料可先由个人提交情况说明,办理调动手续时补交正式材料;
6.《选聘职位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它条件”所列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业绩成果资料、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等。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资质评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入职等程序进行,考试考察内容和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盐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6年11月盐田区属普通高中选聘优秀高层次教师人才职位表.doc
附件2:深圳市盐田区属普通高中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盐田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