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审查合格考生如有其它原因不能进行面试,不进行递补。最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面试分数:报考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报考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科目为专业基本功能力测试(音乐教师:弹琴、唱歌;体育教师:体育基本功;美术教师:绘画)。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对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进入体检者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九)公示、录取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议的予以录取,办理试用手续和工资关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人事部门综合评价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具备教师资格证者,在聘用后两年内必须考取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四、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教师招聘考试。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如留存通讯方式不畅通,在招考过程中出现失去联系的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规定范围内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7710133。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录工作。
方案未尽事宜,由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事宜解释权: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电话:7993059
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