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面试成绩以4:6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6年11月18日前的工作时间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成都市抚琴东南路6号)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将于2016年12月15日前在金牛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
1.进入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1:4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聘其他达到面试比例岗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进入体检的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2.原件核对校验须持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不包含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实习和勤工助学经历。
原件核对校验应提供材料:①《应聘资格审查表》1份。 ②《笔试准考证》。③本人第二代身份证。④毕业证书。⑤符合现行规定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⑥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证书。⑦区(市)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证书或区(市)县级及以上赛课获奖证书等。⑧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内容包括工作岗位、任教学段、工作年限、教学经历、考核情况、工作简历等);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材料(其中具备事业单位编制的教师可提供工作单位关于购买社保情况的说明)。⑨本市具备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提供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或情况说明。以上材料①-⑦验原件交复印件,⑧-⑨交原件,按以上顺序装订一套。
缴费标准:原件核对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核对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说课,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在金牛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七、选择岗位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岗位人数(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相同,按职称等级高低,职称等级相同的按取得时间先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若应聘人员放弃选择,则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选择岗位。递补选岗不影响前期选岗结果。
八、体检
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后参加由招聘机关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在金牛教育信息网公布),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九、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牛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考核和公示后递补进入的均不影响前期选岗结果。
十一、聘用及管理
(一)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由成都市金牛区教师管理中心备案,聘用人员在成都市金牛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6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或辞职。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产生的空缺不再进行替补。
(三)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派驻金牛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28-87798716 ,区监察局派驻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28-87705106)。
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咨询电话:028-87798975(金牛区教育局),028-87705567(金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www.jnei.cn(金牛教育信息网),请各应聘人员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