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专业技术考核和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专业技能考核占60%,综合面试成绩占40%。
1.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术考核主要考核应聘教师业务能力和传授知识的技能。(1)幼儿教师考核内容:自弹自唱、舞蹈、命题绘画、说课等,自弹自唱和舞蹈请自行准备,满分为100分。(2)信息技术教师考核内容:说课和熟练运用教学媒体的能力,满分为100分。(3)汉语言文学教师考核内容:语言教学和写作,满分为100分。
2.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3.试讲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体验环节。
六、体检
通过考核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其中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其中幼儿教师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文件规定:“肝硬化、慢性肝炎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除外)。”视为不合格。
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单位确定。如需递补,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七、综合考核
我园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核合格者由绵阳市机关幼儿园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教育体育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送交招聘单位:
绵阳市机关幼儿园、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十、其他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15882821507(梁老师)
监督电话:绵阳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2214772
附件:
1.《绵阳市机关幼儿园2016年度直接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doc
2.《绵阳市机关幼儿园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