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均进行面试。
面试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阿克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分为试讲(说课)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播音主持岗位初试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在笔试前须参加初试,初试由阿克塞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初试采取试镜的形式,考生在演播室播报统一指定的稿件两篇,限时5分钟。考生提前5分钟熟稿。主要考察考生镜头前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思维应变能力。初试满分100分,考生初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者进入笔试。
4.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不进行面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由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阿克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在专业技能测试前由招聘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参试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指定播音稿件上镜播音和指定题材现场模拟节目主持。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技术能测试。
专业技术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笔试百分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百分比。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阿克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由阿克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
(六)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阿克塞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形成的空缺岗位,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阿克塞县属于高海拔、高寒缺氧地区,两乡一镇平均海拔为3600米左右。工作点离县城较远,条件比较艰苦,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8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岗位。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
阿克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937—8322297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937—2618488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