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殊紧缺岗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时间:2016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入场。
5.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中旬左右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凭姓名和准考证号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查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16年12月30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根据岗位名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考生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3.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1)《报名表》(详见附件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2)教师资格证书。所报岗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学科但教师资格证上未注明学科的,以申办教师资格证时申报的学科为准(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2017年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递交档案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情况及毕业时间的证明(盖鲜章),且须在递交档案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4)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盖鲜章)。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者,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音、体、美教师含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考生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未能形成竞争比例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按照报考者报考的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教育公共基础》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公共基础》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如再相同,再组织一次面试。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者承担。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和违法生育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环节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