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分数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初定于2016年10月下旬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数若达不到拟招聘的人数,考试照常进行。
1.考试主要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等基本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1)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2)教育法和教师法。教育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笔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
3.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必须在服务期满3年内),笔试成绩加10分。
4.笔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汕人社〔2013〕70号文相关要求,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并列进入面试。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数的,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确定。
2.面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
3.集中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迟到、缺席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
4.面试的考官组成结构和比例要求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体检。
(三)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文)规定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区级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拟招聘人员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未能按承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的新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新教师原则上必须在濠江区工作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出区外,同时必须在所在学校工作满三年后方可申请区内交流。
招聘公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时间在濠江区人民政府网(www.haojiang.gov.cn)和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thjrsj.gov.cn)公布。考试工作咨询联系电话:87374617(区教育局人事股)、8737550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举报信箱设在区人社局人事管理股,举报电话为:87363875(区委组织部)、87375501(区人社局)、87381586(区教育局)。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汕头市濠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汕头市濠江区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奖(加)分申请表》
附件4:《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