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实施,促进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及时稳妥就业,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和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其中:面向开州区户籍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10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未就业全日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2)。上述两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见附件5)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公开招聘,报考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报考
1.须为2014—2016年毕业的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
2.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户口须在开州区(原开县)辖区内。对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在本次报考时户口尚未迁回开州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但报考时须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的公安部门证明。
3.截止报名开始前一日,报考对象须为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1)就业部门确认的“零就业”家庭人员;(2)扶贫主管部门确认的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人员;(3)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家庭人员;(4)残联确认的本人残疾人员;(5)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
4.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良好。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6.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7.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8.聘用后愿意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满3年、在开州区至少服务满6年及以上。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报考
1.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良好。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日)。
3.符合体检标准,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条件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5.聘用后愿意在聘用单位至少服务满3年、在开州区至少服务满6年及以上。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的报考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被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为开州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名时已是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不能报考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及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但不能在报名开始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咨询电话:023-52218882(开州区人力社保局)、023-85920105(开州区卫计委)。
3.报名事项。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络报名。考生可委托他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的,须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登录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kxhrss.gov.cn,网址下同)后,按其报考的招聘类型,分别下载《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在贴照片处贴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经报考对象签字确认后,提交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按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因招聘指标无法递减取消招聘的岗位,退还报考人员的笔试考务费,或征得考生同意后改报到符合条件的其它招聘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开州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学位网”上下载打印的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3)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的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在本次报考时户口尚未迁回开州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考时户口在原开县辖区内的公安部门证明原件)。
(5)报考面向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招聘的考生,还须根据本人所属类型,出具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属“零就业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2属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扶贫主管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3属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4属本人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残联确认的残疾证;○5属重庆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须出具重庆市政府确认并加盖鲜章的相关证明资料。
(6)区外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面向社会招聘的岗位的,须提供所在地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简章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开考比例。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可适当放宽笔试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2016年9月15日下午16: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逾期不再改报。
5.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6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