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120分),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中,综合知识为教育学心理学内容;高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岗位的高中基础知识,初中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岗位高中及初中基础知识,小学教师岗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本岗位初中及小学基础知识,特殊教育岗位专业知识为特殊教育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内,请登录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后合成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方正县招聘领导小组对笔试成绩综合分析后,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既达不到比例又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或缩减此岗位招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待公示期满后,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方正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2)面试程序办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侧重考察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时间为每人10分钟,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