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考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论;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
笔试时间:2016年9月4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用试讲的办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40%+面试成绩x60%。
面试确认时间及要求:
2016年9月9日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面试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