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引才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与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区)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批准聘用(调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行文聘用(调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列入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
在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各指定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未尽事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商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七、纪律监督
(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等有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引才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引进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才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引才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引才考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从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55-6419629从江县人社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5-8221416州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附件1:从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期高层次人才计划引进目录.xls
附件2:从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期急需紧缺人才计划引进目录.xls
附件3:从江县事业单位2016年第二期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