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普招专科以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有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应聘者持乡镇、学区中心校证明和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工资表复印件;
4.收费标准:笔试考务费60元;
5.应聘者于2016年9月6日至7日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应聘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者缺一不可。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
上午:8:00-----9:40《教育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
10:20--12: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二)面试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人员名单和时间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每人准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在聘期内不准调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聘用合同进行鉴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2-3266512
龙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