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考试时间:7月1日。
⑵考试地点:罗定市泷州中学(其中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考试地点为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⑶考试方式:①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育教师职位及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演示和说课;②其余职位的考试方式为模拟上课。
⑷考试内容:①报考中学教师的考该职位学科的初中教材内容,其中报考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考相关专业的知识技能内容;②报考小学教师的考该职位学科的小学教材内容(报考幼儿教育的考幼儿教育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
六、考试办法
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学科书面考试和教学能力测试。
1、教学能力测试对象的确定
报考中学教师的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报考小学教师的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名额,并按书面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教学能力测试的对象。教学能力测试以满分的60%为最低分数线,对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不予招聘。
2、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书面考试成绩占6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
3、招聘对象的确定
⑴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职位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入围名单,经统一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送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审批后聘用。
⑵若某一职位的招聘入围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的,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替补。
⑶若中学的某一职位未能录满招聘名额的,其剩余名额由教育局根据需求情况调整到其他学科。
⑷若小学某镇(片)类别的某学科未能录满招聘名额的,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报考其余镇(片)类别的相同学科的考生顺次替补。如果某一学科未能录满招聘总名额的,剩余名额由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到其余学科。
七、考察和体检
拟聘用对象向市教育局提交毕业学校(拟聘用对象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原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拟聘用对象属社会人员的)出具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书》。市教育局对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审查,并组织进行统一体检。
八、聘用学校安排
1、报考电子、机械教师职位的,聘用到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任教。
2、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按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成绩高者在报考类别的镇(片)内先行选择具体镇(片)。考生被录取到具体镇(片)后,由该镇(片)的中心小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所属的各小学工作(报考幼儿教育教师职位的安排幼儿教育岗位工作)。
3、报考中学教师的,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上线确定为入围招聘对象的,可参加7月中旬举行的2012年罗定市招聘高完中学校骨干教师考试,成绩优秀者安排到罗定中学、廷锴纪念中学、罗定市实验中学、泷州中学、罗定第一中学、素龙第一中学等高完中学校任教(详见“罗定教育”网 http//ld.edugd.cn上的《2012年罗定市招聘高完中学校骨干教师实施办法》)。专科学历及具备本科学历但未能安排到城区及城区周边高完中学校的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本市缺编的乡镇中学任教。如不服从安排,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监督管理
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政策法规的指导和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监督。
十、组织领导
市成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何文通同志任组长,由市府办、纪检、监察、人社、编委办、财政、教育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招聘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股,具体负责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的组织及聘用的有关业务办理等工作。
十一、聘用待遇
招聘为中小学聘用教师的,要与市教育局签订服务期为五年的工作承诺书和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聘用待遇从2012年8月起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属应届毕业生的,需同时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聘用的终止
聘用教师有以下情况的,市教育局可终止聘用:
1、试用期内经学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考核不合格的。
2、试用期内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
3、聘用期间不按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触犯刑律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二O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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