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016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局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3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00(含当日,仅限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1号楼1208室,联系电话:0755-2833343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照片请提前张贴好);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若在报名表已经张贴照片,则不再提供彩色照片);
6.《岗位表》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7.若曾获得与岗位相关的荣誉或证书,交复印件,验原件。
(三)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岗位未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者自愿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如果报名当天不能提供的,在资格复审时可以提供。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考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未过合格线,则不计排名,无体检及录用资格。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体检合格人选将于面试结束之后5天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
(一)范围: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资格复查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
(三)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755-28333436
附件: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016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
2.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编外特殊教育教师报名表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6年8月8日
1.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2016年8月公开招聘编外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