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安县教育局2011招聘100名教师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县师资队伍老化,师资队伍短缺问题,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长发[2008]18号),长春市教育局下发的《长春市教育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长教字[2004]207号)文件精神和农安县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推进教育均衡发展,补充招聘教师”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2、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试用与聘用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1年,我县计划招聘教师100名。其中,师范高中5人,职教中心4人,特殊教育学校5人,县幼儿园10人(县幼儿园考小学语文数学,录用后,要进行幼儿教师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到岗上班),小学76人(县城小学语、数10人,音乐4人,体育6人,农村小学56人,农村小学录用后,要进行幼儿教师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全部分配到农村乡镇中心园任教)。
三、招聘条件
1、师范高中和职教中心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限籍贯);
(2)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3)截止2011年7月31日,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口。
2、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条件
(1)全日制专科以上特殊教育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不限籍贯);
(2)持有教师资格证;
(3)截止2011年7月31日,年龄不超过28周岁;
(4)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口。
3、小学、县幼儿园招聘条件
(1)农安籍全日制专科以上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仅限农安籍);
(2)持有教师资格证;
(3)截止2011年7月31日,年龄不超过28周岁;
(4)申报县城小学音乐、体育学科人员在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同时,还要求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对口。
报名者在具备以上各项相关条件的同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长春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9年修订),为人师表。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口吃,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基本能力和素质,胜任教学工作的要求。
5、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报名时要出具学校、单位、乡镇或社区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时间
7月16日—17日为宣传阶段,7月18日—月28日为宣传报名阶段,8月5日组织统一笔试,8月8日组织面试,8月10日录用,招聘工作结束。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聘,遵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小学(不包括县城小学音乐、体育)、县幼儿园教师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织公开报名。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档案、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始学历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有效证明)、彩色免冠小二寸相片4张,学校、单位、社区或乡镇政府出具无违法违纪证明,到教育局人事科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领导小组成立资格审查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逐一审查,通过现场确认、网络调阅、调查核实等方式,确定应聘人员所持相关证件的真伪。审检合格后,填报竞聘登记表及各种相关表册。
3、组织笔试。笔试试题采用省、市题库的试题,题库不能提供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命题组要有纪检人员参与全程监督,封闭管理,命题人员要在笔试结束后才能解除封闭。笔试统一在县城设一个考点,考试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一张卷(满分100分)。批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到外地阅卷核分后密封,回来后在县纪检人员监督下拆封上分,竞聘小学(不包括县城小学音乐和体育)和县幼儿园考生答一张卷,统一录取。从笔试成绩及格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面试不打分,只设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是否有不适合做教师的残疾,现场朗读短文检验是否有口吃等。评委根据面试标准,按照合格或不合格两个档次进行评定。评委共设7人,其中有4人及以上评定为合格的,考生面试成绩为合格,其中有4人以上评定为不合格的,考生面试成绩为不合格。县招聘领导小组要组织成立面试监督小组,每个监督小组要有县纪检、人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局相关人员参加,监督面试全过程。
5、录取。从小学(不包括县城小学音乐、体育)、县幼儿园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及格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共录取76人。其中,第1名—第10名被录取为县城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第11名—第20名被录取为县幼儿园教师,第21名—第76名被录取为农村小学教师。
6、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对面试合格人员思想和工作表现等,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对有过违法违纪、受过行政处罚、品行不端等不适合作教师的取消录用资格,空出名额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分数依次补录。
7、聘任。被录用为县城小学的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县城小学;被录取为县幼儿园和农村小学的教师还要参加幼儿教师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后,被聘为县幼儿园教师,签定聘用合同后,直接到县幼儿园报到上班,被录用为农村小学的教师签定聘用合同后,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农村乡镇中心园。
(二)师范高中、职教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学科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织公开报名。与招聘小学教师报名方式相同,按竞聘学校和学科进行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2、资格审查。与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审查方式相同。
3、组织笔试。按学科单独命题,统一考试,单独批卷,依据笔试成绩,按申报竞聘岗位,成绩在及格以上,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4、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分为说课、讲课两部分,师范高中和职教中心为一组,特殊教育学校为一组。考生按照抽取试题进行说课、讲课。评委共设7人,根据考生说课、讲课情况按评分表项目独自打分,评委所打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为竞聘者面试得分。专业测试总分100分,每个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单由工作人员在评委打完分后统一收取,一人装一袋,现场封存。待专业测试结束后,在县纪委的监督下拆封核分上分。县招聘领导小组要组织成立专业测试监督小组,每个监督小组要有县纪检、人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局相关人员参加,监督面试全过程。
5、取录
师范高中和职教中心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申报志愿,按专业测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学科的录取办法是: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为最后得分,然后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考核。与招聘小学教师考核方式相同。
7、聘任。签定聘任合同后,直接到学校报到上班。
(三)小学音乐、体育,特教美术学科教师的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织公开报名。与招聘小学教师报名方式相同,按竞聘学校和学科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2、资格审查。与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审查方式相同。
3、组织笔试。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赴外地统一命题,笔试按竞聘学科考试,考试内容为申报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小学音乐、体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美术学科满分均为100分。批卷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到外地阅卷核分后密封,回来后在县纪检人员监督下拆封,依据笔试成绩,按申报竞聘岗位,成绩在及格以上,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4、专业技能测试。考生要分学科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申报小学音乐学科的考生要进行三项技能测试,练耳测试(30分)、清唱一首自选歌曲(35分)和现场演奏一首自选乐曲(35分,乐器自备)。由7人组成评委组,对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逐项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所打分值的平均分为考生的单项技能得分,最后三种技能得分之和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总分。
(2)申报小学体育学科的考生要测试百米(25分)、800米(25分)、立定三级跳远(25分)和铅球(25分)。成立裁判组,根据《体育运动测试量化标准》对考生各项测试成绩进行打分,四项专业技能测试得分之和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得分。
(3)申报特殊教育学校美术学科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静物写生(素描),由7人组成评委组,对考生的绘画作品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所打分值的平均分为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最后得分。
县招聘领导小组要组织成立专业技能测试监督小组,每个监督小组要有县纪检、人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局相关人员参加,监督专业技能测试的全过程。
5、录取。申报小学音乐、体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美术学科的计分方法为: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为最后得分,根据考生申报志愿,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6、考核。与招聘小学教师考核方式相同。
7、聘任。考生被录用后,签定聘用合同,特殊教育学校美术教师直接到校报到上班,县城小学音乐和体育教师由教育局负责统一分配到县城各小学。
六、聘后管理
自聘用通知发到本人3日内到所分配的学校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编办和学校负责聘用后的日常管理,由县财政发放试用期工资,教育局编制检查组定期到学校对新聘任人员进行检查和抽查,2次发现不在岗,解除聘用合同。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员被聘到所在单位三年内不许调动。
七、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了使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县委县政府成立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云琴
成 员:李忠勇(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魏耀军(教育局局长)
金 平(人事局局长)
李凤良(财政局局长)
盛殿明(编办主任)
李春晓(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曲小光(教育局副局长)
陈孝思(教育局副局长)
于富洋(教育局纪检组长)
李国胜(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科。
主 任:李春晓
副主任:曲小光 陈孝思 于富洋
成 员:李国胜 刘海波 林淑凤 沙 川 刘兴宝 王普中 王 虹 任祥德
农安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