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比例内末位考生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审查。不到1:2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于2016年8月25日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人员需现场提交如下材料:笔试准考证、《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2015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时提交有关信息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人选出现缺额,从报考同类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如再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100分。面试由林州市教体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排序,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以学历高低排序。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行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资格。体检出现缺额,从报考同学科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负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照各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2(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为准),确定单位后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 林州市教体局:0372—6806205
林州市人社局:0372—6166529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附件:1、2016年林州市定向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doc
2、2016年林州市农村小学岗位设置表.doc
林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1、2016年林州市定向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