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数额及专业设置
2016年共招聘中小学教师44人(其中初中教师16名,小学教师28名),具体招聘情况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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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物 理 |
地 理 |
音 乐 |
体 育 |
美 术 |
信息 技术 |
合 计 |
初中 |
5 |
5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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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小学 |
8 |
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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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2 |
2 |
28 |
合计 |
13 |
14 |
6 |
2 |
1 |
2 |
2 |
2 |
2 |
44 |
(二)报名条件
1.应具备的条件:
(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能够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3)能够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精神病史;
(5)报考初中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尚未就业;
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小学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尚未就业;
②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现户籍为淇县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由本人现场报名,现场采集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淇县五中
(三)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淇县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粘贴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自行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暂用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三份就业协议书;实行人事代理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合同。初录时提供就业报到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小学教师的户籍证明(户籍以招教公告发布之日为界)。
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60元,电子信息采集费12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如有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将于2016年8月6日下午3:30在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x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因取消招聘岗位需重新改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重新改报其他岗位。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考务费用。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