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14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分两科,满分为100分,一科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分值40分。另一科为相应专业知识,分值60分。其中: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笔试内容为初中和高中阶段对应学科知识;非文化课(体育、音乐、心理学、旅游管理)笔试内容为对应的学科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2.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2016年应届毕业生面试资格确认前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若面试资格确认过程中有人放弃或未通过的,按岗位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时间15分钟,(其中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掌握课程内容、组织课程运用教学语言与实现教学目的等基本素质和教学技能。试讲时,现场抽取所报岗位专业必修教材中的课目,面试成绩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统一发布总成绩公告,请考生及时在指定网站查询。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领取体检通知书,领取体检通知书的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将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领取体检通知书。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
(四)考核
考核由县组织、人社、教育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统一下发聘用文件。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此次招聘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不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焦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焦人社〔2015〕233号)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全程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进行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391—7130922。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