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经县编委同意,今年我县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共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应聘中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应聘幼儿教师(以下简称幼师)必须在安化县内公、民办幼儿园幼师岗位从事幼教工作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应聘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职业学校教师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 统一招生考试或职高对口升学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本科文凭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全日制师范类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 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承认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师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
5.应聘高中教师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的机电专业、黑茶学校的茶学专业除外);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必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幼师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6.县内在编教师与县内服务的特岗教师不准报考。
二、招聘单位、学科及人数
招聘高中教师23名,初中教师37名,小学教师10名,幼儿教师10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按比例减少招聘职数并予以调整。职业学校的机电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茶学专业报名人数少于招聘人数2倍的不开考或作相应调整。各学校招聘学科及人数见下一页附件。
三、报名时间
2012年5月19日至5月22日(节假日照常报名)。
四、报名地点
安化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7-7231619)。
五、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提供国家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网结果)、教师资格证原件和1套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所毕业院校的推荐证明书和有关专业水平 证书)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填写《安化县201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报考幼师要提供由所任教的乡镇中心学校出具任教经历证明材料。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26日,计分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总分(报考幼师专业的按50%计入总分)。笔试范围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中说课材料的撰写占15%。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总分(报考幼师专业的按50%计入总分)。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按照学科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组织递补对象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聘用及管理
1.在体检合格对象中,按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聘用人员,如总分相等,则以笔试成绩优先。
2.应届毕业生在7月15日前如不能提交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不予聘用,按成绩依次递补。
3.被聘人员必须在2012年8月5日前到县教育局报到,办理好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按名次依次递补。被聘人员按照其招聘学科的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学校。一经确定,必须服从安排,并与该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本公告解释权属招聘领导小组,详情请参阅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ahldbz.com/)、安化教育网(http://www.anhuaedu.com)。
特此公告。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化县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