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洞口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一、面试有关规定
根据《2016年洞口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实施方案》第二条第1款“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但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省特岗教师不得报考”之规定,今年报考我县中小学特岗教师岗位经体检合格已被录用的省特岗教师,同时也参加了我县2016年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且笔试上线者,不得再参加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的面试,其面试空缺名额依据2016年洞口县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招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报名时间和地点:
批次 |
面试职位科目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第一批 |
A类(特教学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除外) |
2016年7月17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洞口县教育科技局五楼会议室(三栋) |
第二批 |
B类加特教学校特殊教育专业教师 |
2016年7月2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洞口县教育科技局五楼会议室(三栋) |
第三批 |
C类 |
2016年7月2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
洞口县教育科技局五楼会议室(三栋) |
三、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1、面试报名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2、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入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面试报名截止时间为当批次报名时间的下午六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对于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面试空缺名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面试报名时发放)为准。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洞口县教育科技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