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濉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确认公告
根据《2016年度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16年濉溪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上述人员于2016年7月17日至2016年7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至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办理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各学科学段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见附件2。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16年安徽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信息表、笔试准考证。
2.属全日制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6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每人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及报名时所用的同底照片一张,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
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取消的专业测试名额,依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7月19日公示,20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
后续相关公告详见濉溪县政府网县人社局网页(http://www.sxx.gov.cn/SortHtml/1/List_74.html)。
联系电话:0561-6079905(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1-6079977(濉溪县教育局)
附件: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濉溪县2016年各学科学段复审具体时间安排
濉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