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与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分别进行命题。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基础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报考小学教师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试讲指定统一的教材,备课时从指定的教材中抽签决定试讲的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免笔试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4.加分对象及加分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给予笔试原始成绩加分:连续任职2年以上(含2年)且考核合格的汝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具有汝州市户籍并在汝州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再加2分;在汝州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2分;汝州市星级文明村(居)的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和《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豫教资中心〔2011〕5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对在体检、考核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有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拟聘及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及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原报名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六)聘用及待遇。对拟聘结果公示后,涉及到同一个专业(岗位代码一致)有多个学校招聘时,由市教体局负责分配并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本次公开招聘的小学教师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汝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按《汝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实施方案(试行)》(汝政办〔2014〕97号)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岗位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40%执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拨付。聘期为3年,期满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聘。
(七)纪律要求。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曝光,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才招聘考试。
被聘用者三年内不得流动,外出学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网站支持。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www.hnrzrc.iccoo.cn)上发布的为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及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汝州市教育体育局0375—6035306
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75—6028220
2.汝州市2016年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