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17年专转本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始建于2002年3月,2005年5月被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2010年9月,学院移址素有“文昌水秀,祥泰之州”之誉的苏中历史名城泰州市办学,坐落在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为首家进驻中国医药城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也是全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独立学院之一。
多年来,学院建设了一支以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师为骨干,专任教师为基础的专兼结合、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师资队伍,聘请了在中国医药城工作的全国“千人计划”14位高级专家为特聘教授。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人才,积极探索和创新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模式,狠抓内涵建设,努力提升教学质量,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内部运行规范高效,形成了体现时代特征、医药特色、“校”“城”融合、重应用能力的人才培养格局。学院现设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中药学、药学、康复治疗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药事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等16个本科专业,具有相关专业独立的学士学位授予权、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权和高校教师中级职称自评权。
学院秉承南京中医药大学“治学严谨,继承创新”的优良传统,依托母体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注重质量,稳步发展,具有优良的办学条件。校园依湖而建,建筑新颖、环境优美、景色怡人。校内各项教学、实验及生活设施先进齐全,是莘莘学子理想的学习深造场所。母体大学一大批实习实践基地及泰州国家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周边数百家企事业单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实习、产学研结合的场所,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学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加强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在强化学生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着力培养其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和社团活动,形成了“翰林情”新生文化节、“翰林韵”大学生艺术节、“翰林人”大学生风采系列大赛及“康健泰州”志愿者服务等一批品牌活动。为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励和支持大学生勤奋学习,掌握过硬本领,学院设立了较高比例的奖学、助学基金,另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资金等,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立足泰州办学,确立了以人为本、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校企合作的办学理念,坚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和谐校园建设为保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全院师生将凝心聚力,励精图治,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规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质量适应区域经济和泰州中国医药城产业发展的新型独立学院。
为适应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经济发展对本科层次人才的需要,充分调动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构筑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6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专转本招生章程。
二、报考细则
1、工作原则
“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2、选拔范围
1)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6号)文中“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符合我院招收条件者。
2)报考我院的专科学生应符合省教育厅规定的报名条件:(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以报考。具体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考试、选拔和转入程序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专转本”的学生均须按规定时间与规定科目参加全省统一选拔考试。“专转本”选拔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17年“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未按照省教育厅规定专业要求报考者的,我院不予录取。
4、学籍和教学管理
1)“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安排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就读。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
2)正式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于新学年开学时按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我院一律不办理入学手续)
3)“专转本”学生应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各项应缴费用。其转入本科后的学费与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4)“专转本”学生的学籍管理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学生选拔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
5)“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6)“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毕业证书填写“在本校(专转本)XX专业X年制本科学习”,学制按本科设置的学习年限填写,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5、其它
1)“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2)凡经核实在“专转本”推荐选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所转学生在本科继续学习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专转本”学生一经转入、报到注册后,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本科生相同的各项待遇。
三、招生计划(院校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院校代码:1813)
专业名称 |
招生 类别 |
专业代码 |
学科门类 |
学科门类名称 |
计划数 |
学 费 |
备注 |
中药学 |
理工类 |
100801 |
10 |
医学 |
60 |
16500 |
5301 生物技术类 5303 制药技术类 6303 药学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史类 |
020401 |
02 |
经济学 |
50 |
14000 |
6201 财政金融类 6202 财务会计类 6203 经济贸易类 6204 市场营销类 6205 工商管理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理工类 |
020401 |
02 |
经济学 |
40 |
14000 |
6201 财政金融类 6202 财务会计类 6203 经济贸易类 6204 市场营销类 6205 工商管理类 |
四、学费及标准
中药学 学费: 16500元/学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 学费:14000元/学年
住宿费:1400元/学年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
邮 编: 225300
咨询电话: 0523-80639010
学院网站: http://www.hlxy.edu.cn/
招生简章中若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解释权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