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现将2016年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同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十一楼西面会议室(广贤路999号)。
三、所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由本人携带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和高校毕业生推荐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认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荣誉称号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里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以进行递补。
四、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5月17日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工作网和宁波国家高新区教科网公布。
咨询电话:0574-87915239
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