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小学教师(第一批)笔试、面试及后续环节公告
现将宁波杭州湾新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小学教师(第一批)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后续环节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因小学语文面谈通过人员总人数不足计划招聘指标的3倍,故招聘指标核减为5名。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3月20日上午9:00-11:00,地点为宁波杭州湾新区世纪城实验小学(宁波杭州湾新区金合路163号,杭州湾新区水世界西边)。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理论和招聘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范围为通过面谈且确认参加笔试的人员,考试时须携带齐全准考证和身份证。准考证请在考前一小时凭身份证赴考点领取,同时招聘单位会通过短信将具体事宜通知参加笔试人员。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指标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则核减或取消部分岗位招聘指标。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3月20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课堂教学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形式为试讲,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考生可在面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登陆宁波杭州湾新区官网查看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招聘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办法总体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妊娠期内的考生,不做X光、妇科等检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核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考核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报经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予以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应在2016年5月底前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签订就业协议前由于拟聘用人员自身原因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的,自行解除就业协议,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经试用期(见习期)考核符合岗位聘用条件,须在办理转正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如不办理相关手续,解除聘用合同。
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未能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在面谈环节未完整提交所有应提交材料的考生,请务必在2016年3月17日17:00前提交相关材料。
政策咨询电话:0574-89280312、89280313。
人社、监督电话:0574-89280167、89280411。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宁波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