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公告(2015年第5号)
根据2015学年市直属学校扩班需要,为确保学校2015学年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属学校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五)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教育网:
http://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一)报名地点: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舟山临城定沈路423号)。
(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
(三)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210,张老师、屠老师。
(四)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4.《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5.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由舟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考。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主要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必备知识;面试形式一般为说课,主要测评相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3:7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二位小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适时组织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正式聘用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均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附件:舟山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舟山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