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2017年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补充招聘录用报到公告
根据《萧山区2017年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补充招聘公告》规定,经过相关招聘程序,将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报到人员
经公示无异议并定岗的人员均为应报到人员,详见《萧山区2017年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补充招聘应报到人员及单位》(附件)。
二、报到前事项
(一)档案转递
录用人员人事档案须统一转递到“萧山区人才管理服务处(萧山区沈家里路199号)527办公室”,如需调档函的,可到527办公室办理,咨询电话82655887。
应届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为萧山区外的,须到原接收单位改派为“萧山区人才管理服务处”,并转递人事档案。
(二)在职在编教师事项
招聘录用人员如是萧山区外在职在编教师的,须向原工作单位领取《商调表》并填写盖章(原单位和教育局印章),或向原单位办理解聘手续。报到时上缴。
三、教育局报到
(一)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8:30~11:00集中办理报到手续。无故逾期未报到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自动放弃者须签具《自动放弃承认书》。
(二)地点:萧山区教育局(萧山城区西河路197号)四楼401会议室。
(三)事项
1.领取《录用协议书》一式四份、《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2.签订应届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者须交毁约证明原件。
3.缴齐下列材料,领取《录用就业介绍信》,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到。
⑴应届生(即2017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者还须交毁约证明原件)。
⑵社会人员(即往届生):已就业的人员的劳动合同及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原件,未就业的人员的村(社区)无参保记录证明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未曾上交的人员)。
四、录用单位报到
(一)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4:30前。
(二)地点:凭教育局《录用就业介绍信》,到萧山区城区教育管理中心和定岗学校报到。
(三)事项
1.完成《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用人单位意见”栏目的签章,并全部带回上缴。应事先填好《录用审批表》相关栏目,填写说明如下:
正面:由个人填写,要求真实详细、端正清楚填写,贴好一寸证件照。
“入党团时间”栏写明党或团及加入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栏均填2017年9月,“报考岗位”栏填写报考层次和学科,“录用编制单位”栏填写定岗的学校。
“学习及工作简历”栏,所填信息与事业单位工龄认定密切相关,工作经历中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有社保缴费记录的,所填情况均必须具体完整并互相一致,如有填错,后果自负。
反面:由单位填写“用人单位意见”栏,其它栏目不要填写。赴录用单位报到时,由定岗的录用编制单位和城区教育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
2.签订《录用协议书》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双方各执一份,中心(辅导)学校留一份,带回上缴一份。
五、上缴《录用审批表》、《录用协议书》
《录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录用协议书》一份,于9月21日上午8:30~11:00,上缴到萧山区教育局409办公室。
报到事项咨询电话:82655887、82622107。
附件:萧山区2017年城区义务段学校教师补充招聘应报到人员及单位.xls。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