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瓯海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的通知》(温瓯教政〔2017〕175号)文件规定,决定对我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的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为参加我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笔试成绩列前260名(笔试成绩44.5分及以上,末位同分)但未能录用的人员。
二、已参加我区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试课环节但未能录用人员的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时间:2017年8月15日8:30-12:00、14:00-17:30
(二)地点: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将军桥兴海路3号)
(三)送审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书(其中持合格证明书的对象需提供普通话证书);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不符合户籍要求但在瓯海区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及在瓯海区省三级幼儿园连续任教满3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