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温开教〔2017〕92号
为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我区师源质量和整体素质,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71名(其中中小学专任教师63名,幼儿园专任教师8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要求、任职资格、学历等相关条件。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学科(岗位)名额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报一个相对口的岗位(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或与教师资格证书相对应学科)。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6月23日0时--2017年6月27日24时
登录网站:www.wzkfqwjt.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6月28日0时--2017年7月1日24时
开发区文教体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7年7月2日0时--2017年7月3日24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4日24时。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17年7月6日前在开发区文教体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7年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开发区文教体体局政工人事处5206室(地址:温州市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管委会五号楼)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另见网站公告。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组织笔试后,将对拟列为技能测试、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网站另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将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六、考聘程序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笔试、技能测试、试课及的时间和地点、成绩查询均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网站(网址:www.wzkfqwjt.cn)上另行通知。
(一)笔试和技能测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对应学科教育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笔试满分100分。
2.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对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岗位的对象进行技能测试。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8的比例,学前教育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技能测试的对象。技能测试内容见《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3)。满分100分。
(二)确定入围试课(面试)
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合计分数(所有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其余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各学科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试课(面试)的对象。若出现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为入围对象。
凡在试课(面试)前三天,具有试课资格的人员向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确认自愿放弃试课资格并签订协议书的,其空缺试课(面试)名额按该学科成绩高低依次予以替补。
(三)试课(面试)考评
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面试),准备60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考查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计算及确定入围对象
1.音乐、体育、美术及学前教育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课(面试)成绩×40%。
2.其他学科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试课(面试)成绩×50%。
3.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对象;若出现各项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入围对象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予以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开发区网站及开发区文教体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服从组织安排落实到聘用学校和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作自动放弃,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的名额不再替补。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8月10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截止到2017年6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二)非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开发区文教体局、人力资源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由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人力资源局共同研究确定,整个招聘过程的各项公告及结果均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文教体网上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七)本公告由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人力资源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820798、85851609
附件:1.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和岗位一览表
2.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3.开发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体工作局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