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绍兴市越城区公开选调区外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计划
符合选调条件的浙江省内(越城区除外,下同)在职在编优秀教师8名,其中小学语文2人、小学科学4人、小学计算机2人。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浙江省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5年(含试用期,工作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1日),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选调(报名登记表中签署意见);
3.本学科任教满5年(任教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1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4.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浙江省特级教师或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荣誉的可放宽到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 获得过以下荣誉之一(荣誉必须与选调学科相对应):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市、区)级及以上名师。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一楼110室(地址:绍兴市前观巷168号)
3.所需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其中第1项、第9项为原件,其它为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一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教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学校公章);
(9)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格式详见附件2)原件。
(二)资格审查
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环节。
经资格审查,若合格人员不到选调岗位计划数的2倍,选调计划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选调计划。省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坛新秀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体检、考察,相应数量的学科岗位不再组织考试。选调计划调整等情况在越城区教育体育网进行公告。
参加考试对象通过电话通知,不另行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形式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学科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缺额不再增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名单在越城区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择岗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员;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在省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坛新秀依次优先择岗后(同一荣誉按抽签决定先后顺序),其他选调人员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成绩并列则抽签决定先后顺序),按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选调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调动
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选调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选调人员至少在择岗学校服务满3年。
(三)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成立由区纪检监察、人力社保、教育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公开选调工作监督小组,全程指导、监督选调工作,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0575-85120596,电子邮箱:ycqjtjjcs@126.com。
(四)本选调公告由越城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5-85122379、0575-85148703(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