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鹿城区公开选调区外优秀教师的通知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鹿城区拟面向区外选调优秀教师16名,其中小学教师15名,幼儿园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踏实,师德优良,身体、心理健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5年(含试用期),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本学科任教满5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
4.小学教师要求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要求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正高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师、市名班主任年龄可适当放宽,小学教师放宽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放宽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获得以下荣誉之一(荣誉必须与任教学科相对应):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教坛新秀、教坛中坚、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县(市、区)优质课评比、教师基本功(含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6月15日—6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地址:温州市纱帽河99号)
2.报名所需材料
《2017年鹿城区公开选调区外优秀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包括第一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教学荣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原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除年龄外,其他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6月16日。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选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的考试资格。
(三)考试
由鹿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对象,在鹿城教育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三、调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调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政工科0577-88262806
附件1、2017年鹿城区选调区外优秀教师报名表.xlsx
附件2、在编在岗年限证明(参考样本).doc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鹿城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