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建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校医)公告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125名、校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125名教师、2名校医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并可登录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建德教育网(http://www.jiande.gov.cn/jyj/)查询。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5月8日。
(三)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四)普高、中职(新安江职业学校、市工业技术学校)、初中、特殊教育教师职位和小学的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品德、信息技术教师职位以及学前教育教师职位,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报考教师职位人员应取得报考职位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信息技术教师、财会教师、化工教师、电气技术教师、航空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人员可暂不需具有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职位。报考财会教师职位应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心理健康教师职位应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报考校医职位人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六)报考教师职位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考时需具有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需具有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还需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技术教师、财会教师、化工教师、电气技术教师、航空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人员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考时需具有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2017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凭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也可参加报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建德市教育局一楼。
(二)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教师招聘公告中下载填写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技术教师、财会教师、化工教师、电气技术教师、航空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人员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考时需具有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
(6)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外地入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建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7)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社会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教师招聘公示中下载填写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需提供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中报考信息技术教师、财会教师、化工教师、电气技术教师、航空教师、心理健康教师职位人员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
(5)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外地入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建德生源的毕业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6)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报名要求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拍照。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5月27日上午8:30-11:00到市教育局(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组织人事科306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需提供委托人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7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教师职位,主要测试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校医职位,主要测试从事该职位的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用书。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如无法提供二代身份证的,可用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替代),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程序。
(二)面试
笔试后,面试入围对象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认;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认。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任教师职位,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校医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或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教育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22901、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3672。
附件:1.2017年建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校医)职位表
2.2017年建德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校医)报名表.doc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