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和调配管理的若干规定》(德教〔2011〕6号)、《德清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德教人〔2015〕101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园)需求情况,现将春晖小学、舞阳学校、千秋幼儿园面向部分公办义务段学校(幼儿园)选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1.春晖小学、舞阳学校选调对象为实验学校、逸夫小学、武康英溪小学、德清二中、武康中学在编公办教师。其中,德清二中、武康中学富余学科教师可自愿报考小学相应岗位。
2.上述学校中参与到农村学校任教交流的在编公办教师。
3.千秋幼儿园选调对象为机关幼儿园(限2名)、第一实验幼儿园(限1名)、第二实验幼儿园(限1名)、武康幼儿园(限2名)在编公办教师。
二、选调要求
1.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在该校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请选调;已跨校选调的教师在流入学校工作满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选调。
2.获得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教学中坚、名教师、各类“十佳教师”及以上荣誉或评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三年后(以发文日期为准)方可申请选调;获得县教学新苗一等奖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二年后(以发文日期为准)方可申请选调。若在同一学校任教满12年或到农村学校交流的教师,此条件可不作要求。
3.应聘春晖小学、舞阳学校的,男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千秋幼儿园的,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4.小学每学科每校限报2人(如学科富余可适当放宽),初中每学科每校限报1人,初中报小学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由学校把关。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学校 |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科学 |
体育 |
美术 |
信息 技术 |
学前 教育 |
春晖小学 |
小学 |
2 |
2 |
2 |
1 |
1 |
|||
舞阳学校 |
小学部 |
4 |
2 |
||||||
初中部 |
1 |
1 |
1 |
1 |
|||||
千秋幼儿园 |
幼儿园 |
6 |
四、选调办法
1.报名。意向选调教师向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17年部分公办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教师选调申请审核表》(见附件),经现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7年3月23日上午11:30前到招聘学校报名。
舞阳学校报名处:舞阳学校明鉴楼四楼会议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13857255479。
春晖小学报名处:逸夫小学党员活动室,联系人:汤老师,电话13867260437,李老师,电话13587242999。
千秋幼儿园报名处:千秋幼儿园园长室,联系人:潘老师,电话13706828978。
报名时,须随带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予受理。招聘学校初审汇总后,于3月23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材料交组织人事科庞华忠老师处。
2.组织竞岗。经教育局审核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参与学校(园)竞岗,具体竞岗办法由招聘学校(园)制定,并组织实施。竞岗时间:3月25日下午1:00;地点:舞阳学校。
竞岗入围者经应聘学校签署同意意见后,于3月27日上午统一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后,选调人员于2017年暑期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被新单位聘用后,按新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岗位设置将根据单位实际人数重新设置)。若新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其中,交流满三年的教师如聘用单位无相应岗位等级,则用局统筹岗位予以聘任。
2.近三年受到行政处分或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举报查实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3.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8月31日。
4.咨询电话:0572-8367916。
附件:2017年部分公办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教师选调申请审核表
德清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