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调入市本级学校教师招考公告
根据市本级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2017年继续实施考试选调机制补充市本级学校学科教师,现就选调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学科
小学语文、初中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初中社会、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幼儿教师。具体招考数量,根据报名结果和需求情况确定。
二、选调程序
(一)按报名要求所列事项组织报名;
(二)对报名人员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和基础分核定。2月中旬在“舟山教育网”上公布具备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并短信告知本人基础分核定结果;
(三)组织专业测试。一般在2月18日(正月二十二,星期六)完成专业测试;
(四)确定拟选调名单。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象中,按专业测试成绩和基础分相加所得总分择优确定拟选调名单,经公示后通知本人及其主管教育局;
(五)组织体检。拟选调人员需要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办理调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通知相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本人,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编在聘专任教师,且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方可报考:
1.符合现所在学校主管教育局规定的服务年限要求,且主管教育局同意外调或有同意外调意向的。同意外调与意向,须在《要求调入舟山市本级学校任教申请表》(见附件1) “当地教育部门意见”栏中注明。
2.近三年来所任教的学科及学段与报考学科相对应。
3.至2017年8月31日止年龄未满40周岁。
4.身心健康,且与下述限制报考条件无关的:
(1)2011年以来,在年度工作考核中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第的;
(2)2011年以来,有从事有偿家教、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师德问题事项的;
(3)2016年全年请假达15天及以上, 或存在1天及以上旷工的;
(4)应参加进修培训而不参加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5)因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或者正处于处分期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 2017年2月6日至2月10日的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3206办公室(舟山市临城新区定沈路423号,舟山教育学院的东边)。
3.联系电话:(0580)2046210、2047074;联系人:张老师、屠老师。
(三)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书,属教师资格注册制度试点地区,还应提供有关教师资格注册信息;
3.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4.《要求调入舟山市本级学校任教申请表》一式一份;
5.《要求调入舟山市本级学校专任教师量化赋分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及赋分的相关佐证材料。
四、专业测试与基础分核定
专业测试一般采用说课,由评委采取百分制赋分,取平均分记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具备选调资格。
基础分根据附件2所列项目及标准按实核定。
五、特别提醒与说明
1.对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对作出虚假证明的学校,通知主管教育局予以相应处理。
2.经所在县(区)教育局同意,省、市教坛新秀和2016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市级挂牌名师(指个人年度工作考核或名师工作室考核为优秀),可以不参加选拔考试,直接按程序进入体检环节。
3.由于市本级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额,本次调入市本级学校的教师,本轮聘任周期内原则上不能聘任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4.若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发现怀孕的,本次不列入正式选调,次年若仍有该学科教师需求,可以免试选调。
5.本公告事项,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要求调入舟山市本级学校任教申请表》
2.《要求调入舟山市本级学校专任教师量化赋分表》
舟山市教育局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