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定向招聘江山中专部分新教师的公告
为积极争取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我市教师队伍,提高我市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中共江山市委 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和《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定向招聘江山中专部分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校 |
学段 |
学科 |
计划数 |
备注 |
江山中专 |
职业高中 |
信息技术 |
1 |
所有学科均为职教专业课,其中信息技术学科要求为网络工程方向。 |
电子商务 |
1 | |||
电工电子 |
1 | |||
机械实训 |
2 | |||
土木工程 |
1 | |||
合计 |
6 |
二、招聘时间和地点
2016年11月19日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内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职教专业课教师要求在一年内取得合格教师资格,否则延长见习期,两年内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内(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组织相关人员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进行招聘,接受现场报名。
(二)筛选。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3:1及以上的,方可开始组织招聘;报名人数较多的学科,可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成绩及在校表现情况等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招聘计划按不大于5:1的比例,从高到低筛选参加测试名单,筛选分不计入总分。
(三)笔试和面试。原则上须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组织进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
(四)预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直接淘汰,等于或高于60分者按笔试、面试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预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在前。
(五)实习。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到江山中专不少于2个月时间的随班实习,实习时间由江山中专具体安排,实习情况作为考核录取的重要内容。
(六)体检。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可在当时当地医院举行,也可先行约定,待资格复审后再进行。体检不合格的预录取人员取消预录取资格。
(七)签约。当场体检通过和约定推迟体检的预录取毕业生,可当场签约,并交纳违约金1万元整。
(八)公布结果。市教育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已签约的毕业生名单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九)考核和资格复审。2017年暑假期间,对签约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或资格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
(十)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于2017年8月上旬左右报到参加新教师培训(具体报到时间,届时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一)本场提前招聘计划暂设6名,招聘计划中的学科设置和招聘人数可根据报名人数、生源质量等具体情况而作相应调整。
(二)正式录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
(三)所有新招聘录用的新教师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招聘录用的新教师须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四)江山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sjyj.gov.cn
(五)外出招聘教师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两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