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昌县委组织部
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昌县农业局
新昌县畜牧兽医局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
为满足县畜牧兽医局急需补充编外用工的需要,根据《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用工实施办法(试行)》(新委办〔2013〕133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局决定组织开展县畜牧兽医局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用计划
县畜牧兽医局计划公开招用编外人员3名。具体岗位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3年12月27日起登录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crlsb.gov.cn/)查询。
报名人数低于招用岗位人数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招用条件
(1)具有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4年1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45周岁(1996年1月3日-1968年1月3日);符合招用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等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4年1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4: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力资源市场(鼓山中路179号)。
报名资料:公告规定的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等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须随带《新昌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用编外人员报名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可下载,一式两份),一寸免冠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40元,并按规定填写《报名表》。
四、面试、体检和考察
1、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面试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则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如考察不符合招用条件的或本人自愿放弃考察的,在开始办理招用手续前,则按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县农业局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用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用政策规定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办理招用。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招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招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86023327 县人力社保局86042406
县农业局86023220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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