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廉洁奉公。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三年以上,研究生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专业对口。优秀毕业生可放宽工作经历。
3、自愿从事质检工作,具有为张家港质监事业发展的奉献精神。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后出生),男性。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人员性质:
劳务派遣。
三、报名
此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信函等其他报名方式一律不予受理。
(一)报名地点
苏州市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217室(人民东路104号、老杨舍医院对面)
联系人:陈光联系电话:0512-58797633,13915704375
传真:0512-58797633
联系人:王洁联系电话:0512-58989231,13915683308
传真:0512-58989872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9日至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6: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填写好的《张家港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职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1:3,笔试为一份试卷,内容涉及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英语、计算机应用、判断推理等。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就专业基础知识、岗位综合能力等进行提问。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本人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聘用
对最后确定招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和《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人才派遣服务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