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肺科医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创建于1933年,是一家以呼吸系统疾病诊治为特色、集医疗、教学与科研为一体的现代化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主要诊疗特色为呼吸系统领域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疾病及其它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医院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拥有设施先进的门急诊综合楼、病房大楼和医技综合楼。为上海市“花园单位”,绿化面积达55%。多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行风政风测评成绩全市前茅。
医院核定床位数838张,设有胸外科、肿瘤科、呼吸科、结核科、职业病科等14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和多个研究机构。现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个,市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各1个。
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放疗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二)放疗科学科骨干岗位,职数1名
(三)麻醉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四)超声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五)超声科学科骨干岗位,职数1名
(六)心内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七)内镜中心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八)肺功能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九)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十)核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职数1名
(十一)护理学科骨干岗位,职数1~2名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放疗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任医师和教授资格,硕导及以上,博士,50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二)放疗科学科骨干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45岁以下;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或完成过省部级课题;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三)麻醉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任医师和教授资格、硕导及以上,博士,50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四)超声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50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主持省部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多篇;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五)超声科学科骨干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硕士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
2.有一定科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六)心内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45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七)内镜中心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任医师、教授资格,博士,50岁以下;
2.从事内镜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E–Bus及内镜治疗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八)肺功能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50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九)重症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主任医师、教授资格,硕导及以上,博士,50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的临床经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曾承担或完成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并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有一定国内学术地位;有科室管理的相关经历;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核医学科学科带头人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及以上资格,博士,45岁以下;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承担或完成省部级多项课题;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十一)护理学科骨干岗位
任职条件:
1.具有副主任护师资格,硕士,40岁左右;
2.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省部级课题,发表论文多篇。有较强行政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对特别优秀者适当放宽条件,有海外专业背景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代表性科研成果等材料复印件(书面或电子版)发至:上海市肺科医院人力资源处(应聘材料恕不退还),E-mail:fkyyhr@gmail.com。
3.资格审查
上海市肺科医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4.面试及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及考核名单。由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面试与考核,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面试通过者,组织体检。体检在上海市肺科医院进行。
6.考察
由上海市肺科医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上海市政民路507号邮编:200433
联系人:曹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65111879,65115006*1032
E-mail:fkyyhr@gmail.com
上海市肺科医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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