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供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20名。招聘职位及相关条件详见《2017年老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层次,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指1987年5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5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指1982年5月1日及以后至1999年5月1日以前出生人员。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应年限的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17年5月1日)。
6、身体健康,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5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房间。
3、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报考者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老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证明样表见附件3)和加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且尚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③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④招聘职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4)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情况证明。
⑤同版1寸免冠照片5张。
⑥已就业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5)。
(2)确定加分条件
①加分条件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老城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老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阳市老城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根据洛发〔2016〕16号文件规定: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②提交加分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7年老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6)一式3份。
2、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3份。
3、“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阳市委组织部、老城区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阳市老城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7)原件及复印件3份。
4、“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
阳市委、老城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8)
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6、从洛阳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9)原件及复印件3份。
③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提交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1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④其他
组织实施招聘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考生,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由老城区委组织部、老城区编办、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老城区教育局、老城区纪委监察局共同审查。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交付考务费30元。
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录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70%)和行政能力测验(占30%)。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领取笔试准考证:2017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卷面成绩适时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
(三)面试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 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满分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全部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将适时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予以公布。本次招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学历层次、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和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所聘单位,根据老城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要予以分配。新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岗位调配,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或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遵照以上程序,按照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老城区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四、其他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或洛阳市老城区人才网(http://www.lylcrc.cn)上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六、本方案由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5277896
1、2017年老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7年老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7年应届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
4、工作经历证明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2017年老城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7、大学生村干部证明
8、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
9、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10、2017年老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目录解释
附件下载:1-9.doc
老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