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兴宾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具备较好的适岗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文秘人员1人,性别:不限,本科学历以上,3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熟悉文秘、宣传报道工作。
(二)计算机管理人员1人,性别:不限,本科学历以上,35周岁以下,熟悉计算机操作及维护管理。
(三)综合业务人员2人,性别:不限,大专学历以上,35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及协调能力强的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编外财政聘用人员有关政策执行。
四、聘用期限和方式
聘用期限为1-3年,面试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填好《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详见附件1,以下称报名表),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扶贫办电子信箱:xb4232916@163.com。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1日。
(二)面试时间及所需材料: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定面试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报名表、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地址: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三楼东面,联系电话:4232916
来宾市兴宾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3月13日